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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解读-法家学派是什么

投稿人:增缘分网 2024-08-02 16:18:15

春秋时期,各种文化相互冒头,展现了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的现象,这个时期展现了很多种文化,包括有法家文化、儒家文化、道家文化等。你对法家文化了解多少?你知道法家学派是什么吗?下面,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
【文化解读:法家学派是什么】

法家学派————治国之道

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。

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,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。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申不害、乐毅、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,废除贵族世袭特权,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、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。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,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。

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。平民的社会科学代言人是法家,法家的社会科学口号是“缘法而治”、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、“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”、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”、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
韩非认为,法令应该"编着于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。齐国早期的法家代表管仲也说:"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。

"他们积极主张通过变法来打破贵族统治,用官僚社会科学代替贵族社会科学,将最高权力集中于封建君主手中。从而,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,公布法令,统一制度,奖励耕战,富国强民。

法家在理论上提出了进化论和性恶论两个重要观点。他们认为"古今不一度",社会是不断演变向前发展的。

固守先王之道是行不通的。"世异则事异,事异则备变",要想使社会达到长治久安,就必须加强法治。但到了汉代,统治者们看到只用法家思想并没有使秦王朝得到长治久安,严刑峻法,反而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。于是,汉武帝改变策略,"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"实则把法家思想同儒家思想等结合起来揉为一体,进行社会科学统治。

这一思想被历代统治者所效法。

法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注重实际需要,不尚空谈。春秋战国几百年的战乱,是法家导致大一统的封建帝国的建立;封建制度经法家之手,在2000多年前就确立了郡县制,后来历代王朝大体上承袭了秦代的制度,而秦制又是出自法家之手。可见,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,法家思想犹如一股伏流,始终在发生着影响。

后世许许多多的进步思想家、社会科学家,都不同程度地继承了法家的变革精神。

法家为了统一全国上下的思想,加强***集权,而实行的限制文化教育的某些措施,对后世产生了不良影响。

法家的社会科学学术思想概略的讲,主要有以下内容:1、奖励农耕,崇尚军功,以求富国强兵。2、因时变法,整饬法令,设立在官府,布之于百姓。3、厚赏重刑,执法严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4、君主谨守主道,用刑名之术考核群臣,操持赏罚二柄。

5、君主独占权势之位,高度集权,君临万民,权力无限,超越于法令之上。

法家学派————学派来源

法家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。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、子产,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、商鞅、慎到和申不害等人。商鞅重法,申不害重术,慎到重势。到了战国末期,韩非加以综合,集法家学说之大成。

在我国传统法治文化中,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,被称齐法家。齐国是“功冠群公”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,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,制礼作教,立法设刑,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。太公封齐,简礼从俗,法立令行,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。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,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**的擎天之柱,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;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,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,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。至战国时期,齐国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,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。

文化解读-法家学派是什么

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。在稷下学宫“三为祭酒”、深受齐文化熏陶的荀子,还培养出韩非和李斯两位法家代表人物。先秦法家主要划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。

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;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,法教兼重;秦晋法家奉法、术、势为至尊与圭臬,齐法家既重术、势,又重法、教。

小结:法家起源于我国春秋时期,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,各种文化争奇斗艳,法家文化是其中浓厚的一笔,像是在茫茫夜色中熠熠生辉的明星。

【法家三派分别是哪三派?】

法家在战国时期分为三派,分别是商鞅的法派,申不害的术派,慎到的势派。

法家所推崇思想的集中概括。其一重‘术’,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‘郑之贱臣’申不害为宗。所谓‘术’,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,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,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。其二重“法”,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。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,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,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。其三重“势”,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。

所谓势即是威权。这一派要把机构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,使其变成恐怕的对象,以便压制臣下。这三派的注意点,韩非兼容并顾,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。

变法之法

– 商鞅(约前390年—前338年),变法修刑,推动两次巨大的变法,为秦国一统七国,打下了基础,建立最完善“明赏罚”机制,军功制度,开辟荒田,耕战制度。可惜其死宛如吴起。

讲法兼势

- 慎到(约395-前315)赵国人,强调治国以法为准绳。提出“立天子以为天下,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”。丰富强化了管仲的“势”的概念,认为任何变法,及出仕处事之道,都要看准“势”的变化,要让形“势”总是站在自己这边。依靠控制“势”而达到控制变法和强国的目的。

术为法用

- 申不害(约公元前385-前337)韩国变法家,强调变法时候术的重要性,以及君主掌握控制朝政时,运用术。术是指控制观察人际关系,及察言观色,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,手腕。

法术势合

– 韩非(约公元前280一前233)结合商鞅的“法”,慎到之“势”,申不害之“术”,三者相承相辅的关系下结合,提倡礼辅之。延续继承荀子思想中的“性恶论”,但依然在其篇段中“存韩”,也是因为“存韩”之心惹来杀生之祸。

【什么是法家思想,什么是法家学派】

法家是我国历史上研究**治理方式的学派,提出了富国强兵、以法治国的思想。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,被古代大家和近代学者一致认为其为道家分支。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。

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、子产。战国时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慎到、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,遂成为一个学派。

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、综合,集法家之大成。法家强调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。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。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。这为后来建立的***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,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,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社会科学与法制主体。

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,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,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,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,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,一直被沿用至今,成为***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。当代我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,法家思想对于一个**的社会科学、文化、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,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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