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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父母子女关系的古代定义】

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从属于宗法家族制度。封建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以孝道为本。不孝列为十恶之一;祖父母、父母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、供养有阙,都须按律科刑。父母对子女握有主婚、教令、惩戒等权,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。外国古代法中有关亲子关系的规定,也都以家族、父母为本位。当代各国除对子女的出生、姓名、父母子女间的扶养等问题有具体规定外,还特别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亲权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宗世继承和纳妾制度,嫡子、庶子、嗣子等名目不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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